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翼城县2018年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审核情况公示
按照临汾市财政局、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《山西省财政厅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,关于印发<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的通知(临财社[2017]15号)要求,定点培训机构,按规定对参加技能培训的人员培训结束后,经审核、公示、无异议后给予该定点培训机构相应的培训补贴。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,现将2017年临汾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翼城县立达科技职业培训学校培训的384人申请鉴定补贴(总计金额115200元)予以公示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公示期7天(自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6日)。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,请在公示期内向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。
联系人:董新华
联系电话:0357-4928258
附件:2018年职业培训机构鉴定人员补贴明细表
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8年1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