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1日,副县长于乐到山凹煤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。要求,企业要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严格执行煤矿安全法律法规,加强对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,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。要以“安全生产月”为契机,广泛深入宣传,在全社会营造“生命至上、安全发展”的良好氛围。
于乐一行还到桥上镇大阳院村就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进行检查。